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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2年度《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申报
发布时间:2022-10-29 21:10 字号:[ ]

申报时间

2022-10-21 至 2022-10-28

支持方式

武汉市2022年度《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申报

条件

申报列入《目录》的创新产品,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生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较大推广价值的产品。

产品申报列入《目录》,坚持申请单位自愿的原则,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依法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二)申请单位建有研发机构,研发机构定义见《省经信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经信科技〔2022〕112号);

(三)产品由申请单位研制,符合国家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四)产品具有有效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五)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技术先进实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有应用、推广价值;

(六)具备必需的标准、设计要求、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工装、检测等手段,工艺技术文件齐全;

(七)产品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八)产品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的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卫生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

办理流程

四、有关事项

请各区经信局通知本区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自愿申报,在形式审查与内容初审的基础上进行遴选推荐,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邮箱,于2022年10月28日前报送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60号412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志雄   电话:85317029   邮箱: 2808773171@qq.com

2022年《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doc

2022年《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推荐汇总表.doc

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申请表.doc

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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