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数据局关于征集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落实《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中关于“组织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的工作任务,现面向市内企业组织开展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申报方向
从《方案》明确的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防范数据滥用风险等7个主要任务中具体选择1个方向,鼓励结合数据跨行业跨领域流通利用、数据支撑人工智能应用等,总结安全合规实践经验,形成安全治理典型案例。
三、案例要求
1、案例需基于企业实际实践,内容客观、数据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
2、案例需已落地实施并取得相关成效,未经实践检验在论证阶段的案例不推荐。
3、案例应聚焦具体行业场景下的数据流通安全合规痛点、难点问题,从化解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合规风险出发,着力探索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措施、路径。
4、案例应为具体的实践成果,涉及内容均已实施完成,具备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有参考意义。
5、案例可促进行业效益提升,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
四、申报流程
1、组织编写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格式编写申报材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信息表、案例介绍并附详细说明材料,案例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附件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尽可能用可量化的指标描述,确保信息真实、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数据准确、观点明确。
2、审核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申报书》及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的案例证明材料,报送至市数据局数据安全处。
五、相关要求
1、案例启动征集、关键遴选和论证阶段,建议各申报单位有关领导、相关经办和支撑同志深度参与,切实研究清楚场景、合规痛点和解决措施。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8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可编辑版和盖章材料扫描PDF版)报送至市数据局数据安全处。
联系电话:027-65771391
邮箱:wuhansjjaqc@163.com
武汉市数据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