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20181119 |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人工智能企业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1 15:02 字号:[ ]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执行信息通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子信息制造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1〕278号)要求,进一步做好人工智能企业信息、年报数据收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21〕1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统计法》和统计管理规定,新修订确定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制度》等调查制度,明确规定了“人工智能企业业务指标表”年报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有效期3年,请认真遵照执行。未履行统计责任报送年报的人工智能企业,相关项目推荐和优惠政策不予以支持。

二、做好人工智能年报工作。各地、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制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地区2024年人工智能企业年报的报送工作,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2024年人工智能企业年报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各有关企业和市州经信主管部门在工信部运行监测平台填报和审核,网址:https://xxcyqiye.miit.gov.cn(企业端),https://xxcyguanli.miit.gov.cn(管理员端)。 

三、摸清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底数和情况。各地要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人工智能业务收入高于100万元企业的主要业务指标、典型应用场景、重点项目进展等情况,并认真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请各市(州)于2025年2月18日前,将本地区人工智能重点企业报送至联系邮箱12394885@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湖北省软件企业协会:杨丽娜13419576438,邮箱748511406@qq.com;

省经信厅智数处:刘婕027-87236922,邮箱12394885@qq.com。

附件:

1. 人工智能企业业务指标表(年报)、人工智能业务分类目录

2. 市(州)人工智能重点企业报送表


人工智能年报.jpg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2月7日


相关新闻